本招标项目涞滩河东线污水管网北延伸段(双丰河至站前大道段)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发2〔2020〕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涪陵区江元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代建单位和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涪陵新城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涞滩河东岸沿线,设计起点位于正在建设的站前大道二期南侧涞滩河下游约50m处,与上游站前大道二期污水管网接顺;设计管线自北向南敷设于河道沿线规划控制绿地内,收集沿线地块污水;设计终点位于渝涪高速南侧现状学校挡墙结束处附近,接入下游现状污水干管,最终接入李渡大耍坝处理厂。本段设计污水干管管径为D1000,总长度约1370米。其中,因考虑临时性解决涞滩河西侧站前大道二期以北部分地块的污水排放问题,将从该地块采用倒虹吸管过河后接入本次设计污水干管,倒虹吸管(一备一用)共2根总长度150米,管径为DN273。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投资估算额:56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污水管网工程,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涪陵区太白大道32号 | 地址: | 重庆市南岸区四公里万凯新都会B栋11-2 |
联系人: | 谭老师 | 联系人: | 刘启亮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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