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抚宁城区排水能力综合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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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65943001G01 |
招标内容: | |
抚宁城区排水能力综合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宁城区排水能力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已由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审批局以秦皇岛市抚宁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抚宁城区排水能力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抚审批字【2024】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秦皇岛市抚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奖补资金及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秦皇岛市抚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抚宁城区排水能力综合提升改造工程设计2.1.2地点:秦皇岛市抚宁区。2.1.3项目规模及内容:(1)城区雨污水排水管网综合改造:对城区现有雨污合流、混错接管线进行分流改造,涉及整改道路18条,道路长度16.69km;其中雨污合流改造道路10条,道路长度4.16km,混错接点位改造道路8条,道路长度12.53km。本次工程新建d600-d1000雨水管道5.73km,管道埋深2-5m,同步对骊城大街(滨河东路-富强路)、长征路(骊城大街-天马大街)步行道进行透水铺装改造。(2)西城沟内涝点整治:近期可利用骊骅大街南侧的一条宽度约800mm的盖板沟,连通西城沟与沿滨河东路东侧疏通现有的排水明渠,将雨水分流导入西城沟后段沟道;(3)东城沟(碧海路-洋河)段改造提升,将东城沟下半段全段清淤,并对富强园小桥等进行改造修复,清淤长度3.8km,平均清淤深度约1m,提升其排水能力,改善水环境。2.1.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行业规程标准及项目所在地省市地方性规定。2.1.5设计服务期限:30天(日历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09 09:00至2024-10-14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3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hdggzy.cn/)、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无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秦皇岛市抚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王浩然、0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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