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混凝土招标公告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保定国家高新区国际医疗园(西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规划二路、规划四十二路工程总承包
2.工程地点: 保定国家高新区国际医疗园 (西区)范围内
3.建设单位: 保定市国康医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施工单位: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建筑面积:
工程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各类管网,其中:污水管线 1912米、雨水管线3385米、给水管线2082米、中水管线2030米、燃气管线1594米、热力管线1668米及其他配套设施。
第二条: 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 公开
2、质量要求:
2.1原材料的技术和质量要求
2.1.1 混凝土
2.1.1.1 混凝土 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J175 等的规定。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2.1.1.2 钢筋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2.1.1.3 结构用普通混凝土的配制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不小于 42.5 级,水泥的碱含量不能超过 0.6 %。
2.1.1.4 水泥在使用前,应有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复试报告,并满足标准与规范的要求。相关报告各项品质指标齐全,包括:氧化镁含量、三氧化硫含量、细度、凝结时间、安全性、抗压强度、抗折强度。
2.1.2、矿物掺合料
2.1.2.1 粉煤灰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T1596)的有关规定,粒化高炉矿渣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的有关规定,钢渣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钢渣粉》(GB/T20491)的有关规定,其他矿物掺合料应符合相关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并满足混凝土性能要求;矿物掺合料的放射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有关规定。
2.1.2.2 用于预拌混凝土的粉煤灰应采用 I级或II级产品,碱含量不大于1.5%。III级粉煤灰不得用于结构工程。
2.1.3、细骨料
2.1.3.1 细骨料宜选用中砂,要求有良好的级配。
2.1.3.2 要求低碱活性骨料,砂的含泥量(按质量计)不大于 3.0%;泥块含量小于1.0%,坚固性检验的质量损失不应大于8% 。
2.1.3.3 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52)的有关规定。
2.1.4、粗骨料
2.1.4.1 粒径 5~25mm,质地坚硬,连续级配的碎石或卵石。
2.1.4.2 要求使用低碱活性骨料,含泥量(按质量计)不大于 1.0%,泥块含量不得大于0.5%,
碎石中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应大于 15%,坚固性检验的质量损失不应大于8%。
2.1.4.3 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52)的有关规定。
2.1.5、外加剂
2.1.5.1 普通混凝土可根据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50119)的规定使用外加剂,但必须根据所用水泥品种、矿物掺合料、工程对象和施工工艺由试验确定其种类、含量等技术参数。
2.1.5.2 外加剂质量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掺外加剂混凝土性能和外加剂匀质性两方面,混凝土性能方面的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减水率、凝结时间差和抗压强度比,外加剂匀质性方面的主要控制项目应包括 PH值、氯离子含量和碱含量。
3、预拌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技术要求
预拌混凝土的各项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50164)、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和当地的有关技术要求《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11/385-2019)。
4、预拌混凝土的技术要求
4.1、基本要求: 建筑混凝土的质量水平应满足混凝土相应的现行国家、行业的全部相关要求与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GB/T 14902-2016 。
4.2、预拌混凝土强度要求: 按图纸要求
4.3、预拌混凝土坍落度要求: 顶板泵送混凝土 160mm~180mm,墙柱泵送混凝土180mm~200mm,高温天气适当调整±20mm,泵送混凝土入泵前坍落度每小时损失值小于30mm,坍落度总损失值小于60mm;对于不满足要求的混凝土一律退场(以混凝土配合比申请单为准)。
4.4、预拌混凝土初、终凝时间: 混凝土初凝时间控制在 2h , 混凝土终凝时间控制在 8h。
4.5、预拌混凝土的运送
4.5.1、运送时,运输车应保持混凝土搅拌物的均匀性,不应产生离析现象,且根据泵送混凝土规程以保证混凝土浇筑的连续性。
4.5.2、任何情况均严禁加水,即:乙方司机及其他人员在运送和浇筑混凝土的过程中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向混凝土罐车中加水。
4.5.3、搅拌站必须保证砼供应速度,合格混凝土相邻两车间隔严禁大于 1 小时,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混凝土。
4.5.4、预拌混凝土从开盘至浇筑浇筑现场不应超过 2 小时。
4.6、其他要求 无
5、特殊预拌混凝土的技术要求 无
6、资料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施工方要求及时提供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
7、环保要求: 乙方在保证提供符合国标的合格产品的同时,满足业主、监理、甲方提供的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符合 GB50325—2001环保标准和技术交底要求,在与所采用的技术规范不同时,按较高要求的技术规范执行。
8、交货日期: 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 3 天通知中标单位 。
9、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合理最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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