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镇区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村外管线)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泰山区镇区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村外管线)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DGP370902000202402000112
交易编号:TS-SHGC-241107-01
2.2项目名称:泰安市泰山区镇区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村外管线);
2.3建设地点:省庄镇、邱家店镇;
2.4建设规模:在省庄镇、邱家店镇村外,新建污水泵站及其配套污水管网等内容,管线共计33585.50米。
2.5计划工期:第一标段365日历天,第二标段365日历天,第三标段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2.8招标控制价:2760.987593万元,其中第一标段1001.036347万元,第二标段1355.542363万元,第三标段404.408883万元。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
第一标段:省庄镇,包含东羊楼村、二十里埠、红庙村、后省庄村、宦家峪村、羊楼南村、羊楼西村、岳庄村、柳杭村、岗上村、孛家店及东孙村,管线共长15498.50米。
第二标段:邱家店镇,包含官庄村、居岭村、埠阳庄、逯家庄、邱家店村、孙家庄、宋官庄村、迓庄村、郝家庄村、梨园村、栗家庄村、刘家庄村、温辛庄村、南王庄村、姚家坡、渐汶河、刘家疃村、前店村、后店村、前燕村、后燕村、吴家庄村及中郭村,管线共长15312.00米。
第三标段:附属工程,邱家店镇包含中郭村,管线共长1895.00米;省庄镇包含安家庄村、孛家店村及后省庄村,管线共长1768.00米;管线共计3663.00米。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投标人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建筑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投标申请人均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工程师职称(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类);
3.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4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无犯罪记录;
3.3.5本次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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