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青岛市地铁8号线支线工程云溪河车辆基地施工项目 招标人为 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预制管廊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工程位于胶州市站前大道与云泰路交叉口西北象限地块,整体位于胶州湾工业园区;中标总价为104456.96万元。建筑面积约为130000m2。主要施工内容包括云溪河车辆基地(单体工程、出入段线、室外场区等)、主变电所(前期已发包工程外的剩余工程)等工程的土建、附属、人防结构及防护防化设备(不含人防门)、砌筑、装饰装修、机电、轨道、站场、道路、景观、绿化、管网综合、管线迁改、绿化迁移、交通调流、道路恢复、市政配套等工程。
本次预制管廊招标,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能力进行授标。物资品种、数量等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生产能力要求:参与投标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备长期连续供货能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3%(单价含运费、安装)。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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