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家泉村安置房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家泉村安置房项目已进行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新泰市泉沟镇魏家峪村。
2.2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3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5432㎡,总建筑面积5325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3255平方米,规划户数408户,容积率1.5,绿地率30%,建筑密度25%。拟规划建设12栋7层住宅楼,3栋2层配套用房,以及道路、园林园建、管网管线等配套设施。
2.4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含相关服务), 执行三控制(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三管理(合同、信息、安全管理)、一协调(协调业主和承包商关系)的原则;
2.5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监理招标以工程116000000.00元作为监理费报价基数,监理招标控制价为522000.00元。
2.6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XT-GC-20250526-04 | 周家泉村安置房项目监理 | 工程施工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含相关服务), 执行三控制(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三管理(合同、信息、安全管理)、一协调(协调业主和承包商关系)的原则。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 号文) 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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