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城区管网提质增效工程-管道清淤检测项目(管线测绘)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诏安县城区管网提质增效工程-管道清淤检测项目(管线测绘)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52号亨利苑1幢15A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SZZ(2025)采购09
项目名称:诏安县城区管网提质增效工程-管道清淤检测项目(管线测绘)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7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7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诏安县城区管网提质增效工程-管道清淤检测项目(管线测绘) | 1 | 157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若供应商同时提供资格承诺函及资格证明条件材料的,最终以提供的资格证明条件材料作为评审依据,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特定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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