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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生物医药产业园公共服务中心项目1#、4#楼主体配套设施工程及装修总承包(epc)第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 2024-01-03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3-440607-04-01-594396

投资项目名称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生物医药产业园公共服务中心

招标项目名称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生物医药产业园公共服务中心

标段(包)名称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生物医药产业园公共服务中心项目1#、4#楼主体配套设施工程及装修总承包(EPC)

公告性质

澄清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鹅影路以东,红云路以南。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来源企业自筹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为教育科研用地(科研用地),总用地面积36357.78平方米(约合54.54亩),拟建总建筑面积约72716㎡(其中1#楼建筑面积7497.06 ㎡,4#楼建筑面积20836.38㎡)。1#、4#楼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工程相配套的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装修装饰(包括:地面、墙面、天花吊顶、防水工程、墙体、拆改、窗帘、室内门窗、办公家具、不锈钢台、实验台、三米法十米法电波暗室及配套设施和基础装修(不含仪器设备))、给水排水及供暖(包括:给排水、污水处理、卫生间洁具、化验盆及清洗槽、污水处理系统设备)、通风与空调(包括:空调与通风系统及设备)、电气(包括:二次机电(强电、弱电)、二次机电抗震支架等工程施工,包含不限于强电箱、工程灯具、开关插座))、消防(其中包含二次消防改造、消防管路及消防器具改造及新增等内容)、智能化(包括:智能化系统升级改造、电话网络系统设备、视频监控及门禁设备、多媒体会议室设备、广播信息发布及其他弱电设备,配管配线)、工艺设施设备系统(包括:风管、风口风阀、空压设备、制水设备、工艺气体钢瓶)等配套工程。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纸为准。上述建设规模、内容及投资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建设需求书面通知为准。

招标内容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生物医药产业园公共服务中心项目1#、4#楼主体配套设施工程及装修总承包(EPC)第 2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3(SS)XZ0095

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生物医药产业园公共服务中心项目1#、4#楼主体配套设施工程及装修总承包(EPC)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01月03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9日


一、答疑内容

1、问:能否明确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确切的日历天?

答: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2、问:合同条款6.2.2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③发包人保留对包含但不限于上述批价材料、设备的品牌和购买渠道进行调整的权利。如发包人对部分材料有固定的材料采购平台的,承包人须无条件服从于采购平台采购用于本工程的材料。问:能否明确材料范围?

答:凡材料采购平台中有约定的材料,均属于以上承包人须无条件服从于采购平台采购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范围。


3、问:合同条款6.2.2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④如材料与工程设备在发包人固定的采购平台采购的,按该平台公布的价格为采购价格。平台外的材料与工程设备采购价格按对应时期的佛山信息发布价发布材料/设备价格或按发包人的批价;问:能否价格以佛山信息发布价为准,该平台公布的价格为参考,同时可参考多个平台?

答:如发包人有固定的材料采购平台的,应优先参考材料采购平台价。

4、问:合同条款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2.施工成果文件的提供:施工图预算10份施工图审查合格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并报送发包人。 问:本项目约1亿元的建安费合同,建议施工图审查合格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并报送发包人,留足额的时间编制预算。

答:不修改,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5、问:合同条款 22.11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6)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已完成设计工作及施工工程量进行结算,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本工程因二次招标所产生的招标费用和因工程发布价变更而产生的预算差额。问:非因过错原因导致的合同终止,承包人不应承担责任。建议修改为:由于承包人过错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发包人与承包人对已完成设计工作及施工工程量进行结算,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本工程因二次招标所产生的招标费用和因工程发布价变更而产生的预算差额。

答:不修改,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办法) 55 类似项目获奖 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上载明的时间为准)承担房屋建筑设计项目获得优秀类奖项情况:(1)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10分;(2)获得省级(含直辖市、自治区)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5分;(3)获得市级奖项的,每项得0.1分,最高得1分。【本项最高得10分】注:(1)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公章。奖项以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为准,如提供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则须同时提供该行业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公章,否则不予计分;(2)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按其所获得的最高级别奖项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算得分。(3)单项设计奖项(如工业、方案、规划、结构、设备、智能化、勘察、软件、基坑支护、市政、园林景观、科技创新、建筑标准、传统建筑、人防、环境、水系统、电气等)不予计分。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上载明的时间为准)承担房屋建筑设计项目,获得奖项情况:(1)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3分,最高得9分;(2)获得省级(含直辖市、自治区)奖项的,每项得1.5分,最高得4.5分;(3)获得市级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1.5分。【本项最高得9分】注:(1)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公章。奖项以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为准,如提供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则须同时提供该行业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公章,否则不予计分;(2)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按其所获得的最高级别奖项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算得分。(3)单项设计奖项(如工业、方案、装饰、创作、水平评价、规划、结构、设备、智能化、勘察、软件、基坑支护、市政、园林景观、科技创新、建筑标准、传统建筑、人防、环境、水系统、电气等)不予计分。

2、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办法)第 56 技术负责人的获奖情况 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参与过的建筑设计项目,获得奖项情况:(1)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1.5分,最高得6分;(2)获得过省级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2分;(3)获得过市级奖项的,每项得0.25分,最高得1分。如上述奖项有绿色类相关奖项的,国家级的加3分,省级的加1分,市级的加0.5分。【本项最高得9分】注:(1)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的复印件,且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上须体现拟派技术负责人的名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奖项以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为准,如提供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则须同时提供该行业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2)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仅按其所获得的最高级别奖项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算得分。

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参与过的建筑设计项目,获得奖项情况:(1)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6分;(2)获得过省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3)获得过市级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1.5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1)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的复印件,且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上须体现拟派技术负责人的名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奖项以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为准,如提供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则须同时提供该行业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2)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仅按其所获得的最高级别奖项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算得分。(3)单项设计奖项(如工业、方案、装饰、创作、水平评价、规划、结构、设备、智能化、勘察、软件、基坑支护、市政、园林景观、科技创新、建筑标准、传统建筑、人防、环境、水系统、电气等)不予计分。

3、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办法)第 57 页的 技术负责人的表彰情况 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获得过的荣誉称号或荣誉表彰情况:(1)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2分;(2)获得过省级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1分;(3)获得过市级奖项的,每项得0.1分,最高得0.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获得过的荣誉称号或荣誉表彰情况:(1)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4分; (2)获得过省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2分;(3)获得过市级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4、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办法)第 57 页的 企业项目业绩 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以设计批复(批准)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或以上)或项目建安费金额为80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设计项目业绩,每项得0.5分,最高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以设计批复(批准)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或以上)或项目建安费金额为80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设计项目业绩,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5、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办法)第 61 页的 类似施工项目业绩 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或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为80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施工项目业绩,每项得0.5分,最高得6分。【本项最高得6分】

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或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为80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施工项目业绩,每项得1.5分,最高得6分。【本项最高得6分】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6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云东海生物港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南丰大道63号四座四层406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5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2座207

联系人:李工

联系人:何小姐

电话:0757-87768732

电话:0757-87710881

2024年01月03日

2024年01月03日


工期(交货期)

12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138530432.9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或②项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和机电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4.2.2 工程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且对应具备的资质为第4.2.1项之①和4.2.2项的,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即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且须以明确施工单位为牵头人;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且对应具备的资质为第4.2.1项之②和4.2.2项的,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即2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且须以明确施工单位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4.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4.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4.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4.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4.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4.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即:施工单位需持有建筑业企业(施工)的诚信编号(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设计单位需持有工程设计企业的诚信编号(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人员要求: 注:项目总负责人可与项目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不得与其他人员相互兼任。 4.6.1 对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6.1.1对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1.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信息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4.6.1.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 4.6.1.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即 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为准。 4.6.1.5拟

投标人业绩要求: 4.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人提供): 4.8.1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或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为80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项目业绩。 注: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关键页等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本项目无纸质招标文件提供,投标人自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3-12-29 18:03:23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1-19 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1-19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开标当天,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1-19 09:30:00

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佛山市云东海生物港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南丰大道63号四座四层406

招标人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757-87768732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汇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驿北路5号云东海碧桂广场一区2座207

招标代理联系人

何小姐

联系电话

0757-87710881

招标监督机构

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联系电话

0757-87717508

发布责任人

广东省汇智 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交易编码:GC2023(SS)XZ0095 2、接收异议联系人:李工 3、接收异议联系人联系方式:0757-87768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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