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杭州湾经开区工业水配套工程(一期)的有关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查。为保证审批质量,增加工作透明度,现将该工程相关资料在绍兴水利门户网上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2024年2月26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绍兴市水利局。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公示时限: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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