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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污水系统提质增效-系统性排查及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 2024-04-27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葫芦岛市污水系统提质增效-系统性排查及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11-27 至 2023-12-01
撰写单位: 辽宁冠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赵亮
(葫芦岛市污水系统提质增效-系统性排查及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污水系统提质增效-系统性排查及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400-02421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污水系统提质增效-系统性排查及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850,000.00
最高限价(元):8,85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一、编制方案 1. 统筹推进排查方案制定和排查工作。 2. 编制《葫芦岛市排水系统能力提升实施方案》。 二、专项排查 1. 指定源头地块排水情况调查。 2. 山水通道排查。 3. 河道沿线排口和混错接点位排查。 4. 管道运行状态、管道液位及流量排查。 三、管网测量 对缺失及勘误管线进行补测。 四、获取数据 购买建成区地形航拍数据,为海绵城市建设方案编制、内涝达标效果评估模型建立等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五、全面排查 1. 雨污水流量、流速、水位、降雨量进行监测。 2. QV检测。 3. 水质检测。 4. CCTV检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或联合体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7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2月0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1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上(辽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不收取电子备份文件。
2.本项目采取线上开评标的方式进行,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各投标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本项目采购公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 址: 龙警街12号
联系方式: 0429-21240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冠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技术园区西二街72-9号楼E
联系方式: 17824788111
邮箱地址: guanqiao666888@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龙程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冠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74013809668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子琦
电 话: 17824788111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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